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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吳起高級中學 資料照片
  華商報延安訊(記者賀秋平)9月21日晚,吳起高級中學7名高二女生持刀侮辱、毆打同校5名高一女生,後經校方報案,其中6名高二女生被警方刑拘,另一女生因年齡未滿16周歲,未被刑事處罰。(見9月27日華商報A10版《持刀侮辱5名高一女生吳起6名高二女生被刑拘》)目前,6名高二女生已被依法逮捕,吳起縣教育局、吳起高級中學12名相關責任人被追責。
  涉嫌強制侮辱婦女罪 6名高二女生被逮捕
  據吳起縣公安局通報稱,9月21日晚11時至22日凌晨5時許,吳起高級中學高二女生王某某、崔某某、韓某某、劉某某、劉某、藺某某、高某將5名高一女生先後叫至4號女生公寓一宿舍內進行辱罵、毆打,並對其中3人強迫脫衣、拍攝半裸照片,在強迫脫衣過程中,王某某持水果刀對其中兩名受害人進行威脅,稱如果將此事告訴老師或家長,就將照片外傳。經審訊,王某某等7名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
  9月26日,吳起縣公安局以涉嫌強制侮辱婦女罪將王某某等6人依法刑事拘留,高某因作案時未滿16周歲,不予刑事處罰。10月23日,吳起縣人民檢察院對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,吳起縣公安局於當日對該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執行逮捕。目前,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。
  校長被移交市紀委處理副校長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記過
  11月1日,華商報記者從吳起縣委宣傳部瞭解到,吳起縣紀委對吳起高級中學“9·21”事件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。
  其中,給予吳起縣教育局局長齊乃珂責令糾錯處理;給予吳起縣教育局副局長劉占榮黨內警告、行政警告處分;對吳起高級中學校長張俊殷(副處級),按照幹部管理權限,移交市紀委處理;給予高級中學副校長閆志俊黨內嚴重警告、行政記過處分;給予高級中學學生處主任朱榮金行政警告處分;給予高級中學高二年級部主任高德全行政警告處分;給予高級中學公寓部部長馬陽安行政記過處分;分別給予高級中學涉事的高二年級3個班級班主任白雲、王黎明、許漢武黨內警告、行政警告處分;對高級中學公寓部生活老師李荔花、齊正萍(兩人均系臨時聘用人員),責令吳起高級中學予以辭退。
  “事情發生一個多月了,孩子情緒還是非常低落,躲在家裡怕見人,也不敢去學校上課。”近日,一名受害女生的母親告訴華商報記者,孩子上了高一課業比較重,希望相關部門能夠儘快安排好孩子的入學問題。
  (原標題:吳起縣教育局長等12人被追責(圖)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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