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 (記者辛欣通訊員王宏力)“誰能想得到她挺著大肚子還會當小偷?”10月14日,在柳巷責任區刑警隊,失主張女士從民警手中領回被盜女裝時驚訝地說。張女士是銅鑼灣購物中心3層某女裝專櫃負責人。10月4日下午,一名孕婦走進她的專櫃邊試衣服邊挑選,當時恰好有幾名顧客準備結賬,張女士便和店員們趕去招呼。過了一會兒,看到孕婦準備離開,張女士上前整理她試過的衣服,發現有4件女裝不見了蹤影,於是連忙將其攔下並報警。柳巷責任區刑警隊民警聞訊趕到後,從孕婦拎著的袋子里找到了失竊的4件女裝。經查,嫌疑女子徐某是湖南人,今年21歲,懷有9個月身孕。徐某自己交代,她和男友同居後意外懷孕,由於二人都沒有穩定收入,在聽老鄉說孕婦犯法能夠免受處罰後,便為籌措分娩住院費用鋌而走險,不想還沒出店門就被人發現。考慮到徐某是孕婦,民警對她從輕處罰,處以行政拘留5天,但不執行拘留。但是,民警也介紹說,此前總有人認為警方對哺乳期婦女和孕婦難以處置,因而就可以鑽法律的空子,實際上,違法必受懲處,這些人或許能夠得到從輕處置,但因為有違法記錄在身,再次違法時將會被從重處罰。  (原標題:聽說能免受處罰孕婦進商場行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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