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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前晚,從成都飛往北京的聯合航空KN5216次班機上,竟有乘客在飛機加油以及飛行過程中吸煙。乘務人員看在眼裡,卻沒有制止。飛機到京後,當乘客向機組人員討要說法的時候,機長說:“我同意他們就能夠抽!”昨天上午,多名乘客滯留在北京南苑機場,要求航空公司給個說法。(9月1日《成都商報》)
  乘客討要說法,絕不是小題大做、喜歡“找茬”,之所以會激起“公憤”,就在於這不同於乘客的“詐彈”、飛機的晚點,而是有錯不改的一意孤行,將乘客置於無邊的危險之中。討要說法,已不僅僅是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問題,更是在履行一個公民應盡的監管義務。
  民航禁煙,這是常識。這不僅是因為吸煙污染空氣,更可怕的是它還會危害飛行安全。據國際民航組織統計,80%的機上火災都是由於乘客在廁所吸煙,並將煙頭隨意丟棄引起的。飛機不出事便罷,一旦出事,就是天大的事。可見安檢重於泰山,豈能麻痹大意到憑僥幸和自我感覺?僥幸總是極小概率事件,悲劇往往就埋藏在僥幸之中。設若本次航班乘客因為賠償就此息事寧人,如此惡劣的事件很可能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,那麼,誰能保證僥幸時刻伴隨左右?
  及時暴露出問題,總歸是好事,總比藏著掖著好。乘客的較真,一方面暴露出了機場安檢存在巨大漏洞。連嚴格禁止帶上飛機的火柴都檢查不出,這樣的機場安檢怎能讓人放心?如果這火種另有目的,又將是什麼後果?另一方面,也讓我們看到了機組人員自身職業素養的欠缺。機長的那三句無知又刺耳的話,或許有現場情緒過激口不擇言的因素,但拿全體機組和乘客人員的生命安全做賭註,隨意放大自己的權利,刻意規避該負的責任,至少從側面反映出,其對民航規則的極度漠視和對乘客缺乏最起碼的尊重。一個掌控飛機方向盤的的機長竟然不懂民航的“規矩”;明知機艙禁止吸煙,乘務員卻不聞不問一臉無所謂……如此等等,都是令人觸目驚心的禍根。
  飛機雖最終“安全到達”讓人輕舒一口氣,但事件的惡劣性質並沒有因此改變。事情既出,當然要善後,但制度性的賠償絕不是善後的終點。一方面,民航管理部門必須完善規則,迅速落實整改,消除安全隱患;另一方面,對機長做出嚴肅處理。該停飛停飛,不能因為機長處於買方市場,因為“人才”難得就恣意縱容,網開一面,只會害人害己。還有那位事後低調消失的吸煙客,不能使其無事一般地自在逍遙。否則,乘客給全國民航系統安全敲響的這一記重拳就打在了棉花上。
  肉不疼不足以長記性。近年來民航之所以“打架”、“詐彈”等事件頻發,很大部門就在於輕縱者多、重罰者少。一方面,國際流行的“黑名單”制度目前在我國“大部門航空公司還沒有實行”;另一方面,一些明明違法的“機鬧”,卻常常是通過教育或罰款了事。當“惡小不懲”、“惡小輕懲”成為常態,一旦“管漏”漸變成無法堵住的習慣性大漏,則不難預見,這樣的安全事故將會一次次地在不遠處猙獰呈現。
  文/晴川  (原標題:對“我同意就能抽”的機長不能輕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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